email tags E-mail:jyprinting@gmail.com skype tags skype: printing-in-china
 
金印集团国际印刷有限公司
二十年印刷生产,专注高端印刷
 
首 页 |  公司简介 |  产品展示 |  印刷自助报价 |  印刷资讯 |  2013年挂历台历 |  常规报价 |  联系我们
 
栏目分类
关于我们
产品展示
印刷资讯
2013年挂历台历
常规报价
 

深圳印刷资讯 >> 资讯详细信息

   
新闻出版总署要求“印客”网站禁印无书刊号图书  浏览次数: 3210

 

 

    新闻出版总署要求,互联网印刷经营须执许可证,不得接受非出版单位及个人委托印刷书刊

    今后,“印客”类网站在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时,不得接受无出版单位、书号、刊号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号的个人小说、文集、“博客”书等业务,禁止印刷非法出版物。新闻出版总署网站11日发布《关于规范利用互联网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通知》,规范“印客”类网站承接印刷经营活动。

    近年来,“印客”类网站利用互联网向社会快捷地提供异地、远程、个性化印刷产品,受到社会欢迎。新闻出版总署在通知中要求,“印客”类网站在从事图书等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时,不得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印刷图书、期刊和报纸,以及没有出版单位、书号、刊号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号的个人文集、“博客”书等。禁止印刷非法出版物。

    通知指出,“印客”类网站直接提供经营性排版、制版、印刷和装订服务的,属于印刷经营活动,应事先取得《印刷经营许可证》。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“印客”类网站须在经营场所和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《印刷经营许可证》和营业执照。

    此外,“印客”类网站将个人小说、文集等数字化作品登载在网站上,提供在线浏览、阅读或下载服务的,须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。

    新闻出版总署要求,“印客”类网站应于9月30日以前,办理《印刷经营许可证》。逾期未办理、从事违法印刷经营活动的,将依法予以取缔,并进行行政处罚。(记者王荟)

    

(来自printing-in-china.net,摘自中国印刷)
相关链接
  • 开目CAPP
  • 全智能多头激光裁切机
  • 印刷术的起源
  • 国际烟草包装的发展
  • 信息社会的图书市场数字化时代的印刷媒体
  • 精装书印刷 | Books Printing | printing-in-china | Exhibition Printing | Label Printing | Box Printing |
    金印集团国际印刷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翻版必究 Copyrigh@2005-2012 www.jhycp.com